婚姻糾紛 婚姻糾紛調解
法律分析婚姻糾紛是指因戀愛結婚離婚而產生的各種糾紛的總和從大範圍來講,可以分三大階段,婚約同居糾紛結婚糾紛以及離婚糾紛離婚糾紛本身又包括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糾紛 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共同財產分割糾紛。
婚姻糾紛有離婚財產糾紛離婚孩子撫養權糾紛離婚訴訟糾紛離婚損害賠償賠償糾紛等所謂婚姻糾紛即由戀愛結婚離婚產生的各種民事糾紛的總和從大範圍來講,可以分三大階段,婚約同居糾紛結婚糾紛以及離婚糾紛法律。
法律分析從婚姻家庭糾紛的主要表現看,大致可將其劃分為情感類糾紛,經濟類糾紛,性格類糾紛,贍養類糾紛和混合類糾紛五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
法律主觀婚姻糾紛的處理方式1雙方當事人協商處理2由相關調解部門或者群眾組織進行調解處理3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我國實行的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既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對離婚意願子女撫養。
法律主觀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程式如下1婚姻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人民調解組織也可以主動介入調解,婚姻家庭糾紛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2婚姻家庭糾紛由婦聯組織受理。
法律分析大致可將其劃分為情感類糾紛,經濟類糾紛,性格類糾紛,贍養類糾紛和混合類糾紛五種有的婚姻家庭糾紛,分析產生的原因,不能簡單地歸為某一種,有可能前面提到的多種糾紛中這種表現有那種表現也有這類糾紛。